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363页(580字)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169人,候补中央委员112人。全会坚决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一致认为必须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的战略决策;开始全面地、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和以前的“左”倾错误,从而结束了1976年10月以来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全会明确指出要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两个文件;着重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审查和解决了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全会增选陈云为中共中央副主席,邓颖超、胡耀邦、王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选举产生了以陈云为首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这次全会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的严重束缚,端正了党的指导思想,重新确立了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从而使党掌握了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的主动权,得以从各个方面深入总结历史经验,顺利地进行繁重的建设和改革的工作,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