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的议会民主社会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408页(396字)

1978年8月16日,斯里兰卡国民议会通过宪法,改国名为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宣布奉行议会民主社会主义。

这种社会主义的思想来源是西方的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和佛教思想等。斯里兰卡实行多党制,各党都宣称信奉社会主义。

从50年代起,斯里兰卡基本上是自由党和统一国民党轮流执政,其他党派在议会中也有一定势力。自由党成立于1951年9月,党的宗旨是实现“民主社会主义”,主张保障个人自由和权利、消灭贫困和愚昧、建立议会制政府、司法独立、复兴佛教和民族文化等。该党在执政期间实行国有化政策,建立国营企业,实行土地改革。统一国民党成立于1946年9月,该党表示信奉渐进式的社会主义,反对“革命即将到来”的观点,党的主要方针是建立“自由公正社会和民主社会主义”。实行自由化经济政策,鼓励公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竞争;对外开放,建立自由贸易区;重视发展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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