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贾马社会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413页(479字)

又称村社社会主义,非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派别,创始人是坦桑尼亚前总统尼雷尔。

1962年,尼雷尔写了一篇名为《乌贾:非洲社会主义的基础》的论着,初步提出了乌贾马社会主义的主张。此后,他又作了一系列的演讲并出版了许多小册子,明确提出了乌贾马社会主义的理论。“乌贾马”在斯瓦西里语中,是“村社”、“大家庭”的意思,原指由同一家族组成的村社。尼雷尔认为,非洲的传统村社制度是社会主义的,村社里人人劳动,没有私有财产,人们和睦相处,这就是乌贾马精神。

坦桑尼亚要实现社会主义就必须恢复传统的乌贾马精神。乌贾马社会主义的主要观点还有:社会主义必须人人平等,没有剥削;必须使生产资料掌握在工人和农民的手中;社会主义必须实行民主;“人类的一致性”是社会主义的基础,“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是世界上一切信仰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的基础”;社会主义的建设方针是自力更生。

根据尼雷尔的理论,坦桑尼亚从1967年起开始推行“乌贾马村运动”。由于推行过激,这一运动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1975年对农村集体化政策进行了调整,允许农民个体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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