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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广东革命史辞典》第17页(414字)

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于1924年1月在广州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胡汉民、汪精卫、张静江、廖仲恺、李烈钧、居正、戴季陶、林森、柏文蔚、丁惟汾、石瑛、邹鲁、谭延闿、覃振、谭平山、石青阳、克武、李守常(大钊)、恩克巴图、王法勤、于右任、杨希闵、叶楚伧、于树德为委员;邵元冲、邓家彦,沈定一、林祖涵、茅祖权、李宗黄、自云梯、张知本、彭素民、毛泽东、傅汝霖、于方舟、张苇村、瞿秋白、张秋白、韩麟符、张国焘为候补委员。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对外代表国民党,组织并指导各地方党部;组织中央机关各部;支配党费及财政。国民党总理对中央执行委员只有最后决定之权。以《民国日报》为机关报。第一、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均有共产党参加,对促进国民党的改组与革新,推进中国革命,发挥过积极的作用。

后来置于蒋介石控制之下,实行反共及一党专政,从而遭到人民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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