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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场手工业的二重起源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101页(1051字)

指工场手工业产生的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是:把不同行业的独立手工业者联合在同一个资本家的指挥下,互相协作,从事某种产品的制造。例如,马车制造业,过去由各种不同行业的独立手工业者,如马具匠、裁缝、钳工、饰绦匠、油漆匠、描金匠等等,分散生产它的部件。现在则把这些不同的手工业者,联合在一个工场里共同协力,生产马车。这就使工场内的手工业者,逐渐失去了全面地从事原有手工业的习惯和能力。

由于他只从事局部的操作,便逐渐形成为熟练的专门职能。产品的全部劳动过程就由各个局部操作的工人联合完成,简单协作就发展为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

另一种方式是:把许多同一行业的手工业者联合在一个工场内,在资本家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原来手工业生产的工序,分工制造同一产品。商品从一个独立手工业者要完成许多操作的个人产品,变成了由许多手工业者分工协作,共同制造的社会产品。

例如,一个制针匠独立操作,要依次完成20道工序。

20个制针匠共同制造,每人只完成一道工序。这种分工,开始是偶然的,后来显示了它的优越性,并渐渐固定为系统的分工。

由两种相反的方式产生的工场手工业,具有明显的区别:前者“以不同种的独立手工业的结合为出发点”,结果使它们丧失独立地位,从而把独立手工业者之间的分工变成为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这是通过缩小劳动的范围取得的。

后者是“以同种手工业者的协作为出发点”,在协作过程中建立了以前从事同一劳动的手工业者之间的分工,它是直接通过分工的途径取得的。“但是不管它的特殊的出发点如何,它的最终形态总是一样的:一个以人为器官的生产机构。”(23·375)每个工人已不再是从事全面工作的独立生产者,而变成了这个工场的局部工人。他们共同结合成一个生产的总体,每个工人则成为这个生产机构中从事局部职能的器官。

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方式,仍旧建立在手工劳动的技术基础之上,是一种手工性质的劳动协作形式。它最初是自发形成的。

但是,“一旦它得到一定的巩固和扩展,它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有意识的、有计划的和系统的形式。”(23·402)一方面,工场手工业的分工,创立了社会劳动的一定组织,发展了社会的劳动生产力,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另一方面,工场手工业这个社会生产机构是属于资本家的,只是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方法。它生产了资本统治劳动的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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