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资本论》辞典

工场手工业的技术性质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103页(596字)

工场手工业中在手工劳动基础上的分工所决定的技术性质。

工场手工业是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形式。工场手工业的技术性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手工业仍旧是基础”(23·376),这种技术基础只允许在很狭隘的界限内分解操作,劳动对象所经过的每一个局部过程都必须作为手工劳动来完成;另一方面,由于有了专业划分,局部劳动独立化为一个人的专门职能,局部劳动的方法也就完善起来,从而造成了更高的劳动生产力。

因此,在手工工场的劳动过程中所需要的一定工人人数和一定量生产资料的比例,就由以手工技术为基础的分工状况来决定。工人人数的增加是分工的技术上的必要。

分工越发展,所需要的工人人数就越多。为了得到分工产生的利益,工人人数必须按比例地增加。

而工人人数的增加,可变资本必须相应地扩大,要求更多的生活资料转化为资本。随着可变资本的增加,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资料也必须增加,尤其是原材料,而且必须比工人人数快得多地增加。因为分工提高了劳动生产力,一定劳动量在一定的时间内会加工更多的原材料。所以,不变资本必须相应地增加,从而会有更多的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

因此,“单个资本家手中的资本最低限额越来越增大,或者说,社会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越来越多地转化为资本,这是由工场手工业的技术性质产生的一个规律。”(23·398)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