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的职能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196页(1618字)
货币的本质的形式和作用。
货币有三种职能:货币作为价值尺度,货币作为流通手段,货币作为财富的物质代表。“作为价值尺度,金只是观念上的货币和观念上的金;作为单纯的流通手段,金只是象征性的货币和象征性的金;但在它的简单的金属实体形式上,金是货币,或者说,货币是实在的金。”(13·113-114)“作为尺度,货币的数目是无关紧要的;作为流通手段,货币的物质性,充当单位的材料是无关紧要的;作为这第三种规定上的货币,作为一定的物质的量的货币本身的数目就是重要的了。”(46上·180)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为商品提供表现价值的材料,是把商品的价值表现为同名的量,使它们在质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可以比较。货币所以能表现和衡量商品的价值,是因为货币本身也是商品,也有价值,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的内在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货币是观念的或想象的货币。
为了使各种商品的价值作为不同的金属货币量相互比较、相互计量,货币本身也必须有一个确定的计量单位。这个计量单位本身又通过进一步分成等分而发展成为价格标准。
货币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是借助于价格标准来实现的。
货币作为流通手段,是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不能是观念的,而必须是实在的。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取决于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和单位货币的流通速度。
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最初是采取金属条、块的形式,后来又发展成为铸币和纸币等货币符号,不足值的或本身没有价值的各种货币符号所以能代替金属货币进行流通,是因为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只是商品交换中转瞬即逝的媒介形式。
货币作为货币,是“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统一”(13·113)。
货币作为货币执行职能,一方面是在这样的场合:它必须以其金体(或银体)出现,因而作为货币商品出现;另一方面是在这样的场合:它的职能不论由金亲自执行,还是由它的代表执行,都使它固定为唯一的价值形式,成为交换价值的唯一适当的存在,而与其他一切仅仅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相对立。
货币作为财富的物质代表,执行货币贮藏、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的职能。
货币作为贮藏手段,是货币从流通中退出,作为财富的一般代表被保存。在商品流通中,只要卖之后没有继之以买,货币就会停止流通,成为贮藏货币。作为贮藏手段的货币必须是实在的和足值的货币。只有金银铸币或金银条块及其可靠代表才能执行贮藏手段的职能。货币贮藏具有自发调节货币流通量的作用。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是用于支付商品的价格。
商品的转让和商品价格的实现本来是一致的,后来随着商品流通的发展,两者在时间上出现了相互分离的过程。“由于商品的形态变化或商品价值形式的发展在这里起了变化,货币也就取得了另一种职能。货币成了支付手段。”(23·155)卖者成为债权人,买者成为债务人。
货币作为世界货币,是随着国际交换的发展而出现的。“货币一越出国内流通领域,便失去了在这一领域内获得的价格标准、铸币、辅币和价值符号等地方形式,又恢复原来的贵金属块的形式”。(23·163)在国内市场上只能有一种货币商品充当价值尺度,在国际市场上是双重价值尺度即金和银。货币作为世界货币,主要是执行一般支付手段的职能、一般购买手段的职能和一般财富绝对社会化身的职能。其中最主要的职能是作为支付手段平衡国际贸易差额。
货币的各种职能是相互联系的,它们各自从不同方面反映了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共同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