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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协作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283页(1585字)

“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做协作。”(23·362)没有固定的专业分工,许多人同时进行同种操作的协作,叫简单协作。

马克思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协作的基本性质及其不同的发展形式,全面地论述了简单协作的作用及其在人类历史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特点。这些理论在其《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中已基本成熟(见47·290-310),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一章中则做了全面、系统的阐述。

简单协作的作用是:它不仅提高了劳动者个人的生产力,而且创造了一种集体力,即社会劳动的生产力或劳动的社会生产力,这种力量大大超过许多单个劳动者能力的总和;它既可以扩大劳动在空间上的作用范围,又可以在缩小的空间范围内进行集结劳动;它可以使许多人同时共同使用生产资料而达到节约;它可以在紧急时期短时间内动用大量劳动迅速取得劳动成果;它能够使作业具有连续性和多面性而加快进度;它可以激发个人的竞争和使他们的精力集中;它能够抵销各个劳动者在劳动能力上的差别而使之具有社会平均劳动的性质。

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上,简单协作具有不同的历史特点。原始社会的简单协作,是以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单个人尚不能独立劳动为前提,以氏族或公社组织和生产条件的公有制为基础的。奴隶制和封建制下的简单协作,则是以直接统治关系和从属关系为基础。资本主义以前的简单协作,由于自然经济等社会条件的限制,在协作规模与协作形式上并不具有发展上的连续性。

资本主义的简单协作,是在同一资本指挥下雇佣劳动者之间的简单协作。

它同以往的简单协作相比,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它总是和较大的生产规模结合在一起,一开始就是以多数雇佣劳动的集结和以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在资本形式下的积聚和集中为前提;第二,大规模协作所要求的统一指挥与管理的职能表现为资本的职能,协作的生产力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第三,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是不断发展着的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方法。

简单协作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起点。“资本主义生产实际上是在同一个资本同时雇用较多的工人,因而劳动过程扩大了自己的规模并提供了较大量的产品的时候才开始的。”(23·358)简单协作还是在自然经济逐渐解体的基础上与个体经济相对立而发展起来的社会化大生产的起点,是劳动隶属于资本的关系发展的起点,以及其他较发达的协作形式由以发展的基础和前提。简单协作同其他协作形式相比,其特点是:简单协作是同种劳动的统一,分工是异种劳动的结合;简单协作基本上未改变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方式;简单协作下劳动者的个人技艺仍然是生产过程的基础,社会化的工人排斥单个工人还多少是偶然的现象。

资本主义简单协作并不构成资本主义特殊的历史阶段,而只是与其他更发展的协作形式并存的一种特殊的协作形式。

首先,在大规模运用资本而分工和机器还不起重大作用的生产部门,简单协作始终是占统治地位的形式。

其次,简单协作即使在最发达的协作形式中也起着重大作用,在劳动的空间范围极其广大的场合就是如此。

简单协作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形式,因为它是最原始、最简单和最抽象的协作形式。

就其简单性来说,它始终是其他较发展的协作形式的基础和前提。就其抽象性来说,它是协作的一般形式,在分工和机器大工业中,始终存在着许多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生产着同种商品的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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