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本位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303页(1011字)
以金属货币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
在货币历史上,起初作为货币材料的多为贱金属,后来,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发展,才逐步过渡到主要以贵金属金和银为货币材料。《资本论》中讲的“金属本位”是指以贵金属货币为本位货币的金属货币制度,主要是指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和银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是指以金和银两种贵金属同时作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
它的基本特征是:法律规定金银两种金属同时作为货币金属和货币流通的基础;两种金属货币都可以自由铸造,都具有无限的法偿能力。
金银复本位制是和资本主义发展前期(十六至十八世纪)的经济状况相适应的最典型的货币制度。但是,它毕竟是一种不稳定的货币制度,因为金银同时作为货币金属是和货币的性质相矛盾的,“价值尺度的二重化是同价值尺度的职能相矛盾的”(23·114)。
它必然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起阻碍作用。因此,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自十九世纪初开始,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过渡到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是以黄金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它的典型形态是有金币流通的金铸币制度,其基本特征是:金币可以自由铸造,并且有无限的法偿能力。这就使金币数量能自发地满足流通中的需要,使金币的价值与其所含黄金的价值能保持一致;辅币和银行券可以自由兑现为黄金或金币,从而不致使流通中出现通货贬值的现象;黄金可以自由输出与输入,这就保证了世界市场的统一与外汇行市的相对稳定。可见,金本位制是具有相对稳定性的货币制度。
它促进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发展、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发展、国际贸易与资本输出的发展。但它不能保证资本主义货币制度的绝对稳定。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激化,必然加深货币制度本身的矛盾,从根本上动摇金本位制的基础,最终会导致金本位制的崩溃。
银本位制是以白银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
白银曾经是封建社会的主要货币材料。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前期(十六至十八世纪),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都是实行金银复本位制,后来过渡到金本位制,只有少数国家实行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的主要特征和金本位制基本相似,这就是银币可以自由铸造,并且有无限的法偿能力;辅币和银行券可以自由兑现为白银或银币;白银可以自由输出与输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