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时间的人格化
书籍:《资本论》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385页(389字)
资本主义生产实质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吸取。
资本家为了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尽量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以增加剩余劳动时间。在资本家看来,“时间的原子就是利润的要素”(23·271)。
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就等于增加利润,工人不过是人格化的劳动时间。从这种意义上说,工人不过是资本家赚钱的活机器,就象他的生产资料的作用不过是他赚钱的死机器一样。
在资本家眼里,工人就是能带来利润的劳动时间。“劳动时间”成了工人的代名词。只是工人是个有生命的肌体,这个劳动时间是“人格化的劳动时间”而已。马克思指出:“在这一点上,最能说明问题的是,人们把那些全天劳动的工人叫做‘全日工’,把13岁以下的只准劳动6小时的童工叫做‘半日工’。在这里,工人不过是人格化的劳动时间。一切个人之间的区别都化成‘全日工’和‘半日工’的区别了。”(23·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