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产的普遍规律
书籍:《资本论》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512页(594字)
指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普遍起作用的客观规律。
社会生产是物质资料生产和生产关系生产的统一。一方面,任何社会生产都是人们在一定生产关系下进行的物质资料的生产,都具有它的特殊的社会形式。另一方面,各种社会形式的生产又都存在着某些共同点,有一些普遍适用的规律在起作用。
“生产的一切时代有某些共同标志,共同规定。”“没有它们,任何生产都无从设想”(12·735)。社会生产的这些共同规定、普遍规律包括许多方面。
例如: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是社会生产的两个基本要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有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并使它们相互结合起来;任何社会的生产过程同时是再生产过程,社会再生产过程包括生产(直接生产过程)、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其中,生产居支配地位,起决定的主导的作用,分配、交换和消费又对生产具有重大的反作用;任何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不管其实现方式如何,都要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门的分配遵循一定的比例关系;以机器大工业为基础的现代化大生产的发展,必然使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而生产社会化程度愈高,社会分工必然愈来愈细,协作范围愈来愈广,生产愈来愈具有社会性质;以及其他等等。无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这些社会生产的普遍规律都如同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地起作用。
不过,它们在不同的社会生产中,起作用的具体形式是不尽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