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资本论》辞典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形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760页(1060字)

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某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有计划地从事协同劳动的形式,即协作形式。

协作劳动并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有的劳动形式。早在原始公社制度下,在狩猎、耕种等劳动过程中协作劳动就占统治地位,但是这种协作是以生产条件公有制和个人依附于自己的氏族为基础的。在奴隶制度和封建制度下,在生产和大规模建筑工程中,也往往采取协作劳动,这种协作则是以直接统治关系和人身依附关系为基础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诞生以前,占统治地位的商品生产形式是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个体农民和独立手工业者的商品生产。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开始时并没有改变手工劳动的基础,只是由一个工场主同时雇用较多的工人,在同一资本指挥下采取简单协作方式,从事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所以,马克思指出简单协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23·358)资本主义协作不同于前资本主义协作的地方,就在于:它一开始就是以出卖自己劳动力给资本家的雇佣工人的存在为前提。从历史上说,资本主义的协作形式是同个体农民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相对立而发展起来的。它使原来农民和手工业者分散的、孤立的劳动转化为资本指挥下的社会劳动。因此,对个体农民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来说,资本主义协作好象不是协作的一个特殊的历史形式,而协作本身倒好象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固有的并表示其特征的历史形式,表现为同单个独立劳动者或小业主的生产过程相对立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有形式。马克思指出:“这是实际的劳动过程由于隶属于资本而经受的第一个变化。”(23·372)这一变化的前提,就是在同一劳动过程中同时雇用较大量的雇佣工人,它构成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

简单协作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采取的初级形式。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在简单协作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工场内部分工为特点的工场手工业和作为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机器大工业,都表现为协作的更发展的形式。

因此,不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任何发展阶段上,协作始终是这种生产方式的基本形式。协作一方面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表现为劳动过程转化为社会过程的历史必然性;另一方面,协作提高了劳动过程的生产力,但由于协作的规模和物质条件要素的结合都取决于资本家资本的积聚程度,因而协作劳动创造的生产力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从而使协作成了更有利地剥削劳动过程的一种方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