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资本论》辞典

自由工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781页(1432字)

指具有人身自由而又丧失生产资料被迫把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给资本家的工人。

马克思指出:“这里所说的自由,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工人是自由人,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品来支配,另一方面,他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23·192)

自由工人与奴隶或农奴不同。

奴隶本身是属于奴隶主的一种财产,处于同牲畜、工具一样的地位。奴隶主可以任意杀害他们和把他们当作商品买卖,所以奴隶根本没有人身自由。

农奴被束缚在土地上,世代为农奴主服役,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也没有人身自由。自由工人则是解除了人身依附关系的自由人,他是自己的劳动能力的所有者。自由工人也不象自耕农等等那样掌握有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他们脱离生产资料而自由了。自由工人以劳动力商品所有者的身分在市场上同货币所有者发生关系,一方是卖者,另一方是买者,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人。

自由工人的出现,并在市场上同资本家相遇决不是偶然的。

这种关系的产生是已往历史发展的结果,是多次经济变革的产物,是一系列陈旧的社会生产形态灭亡的产物。

封建社会末期,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和价值规律的作用,加剧了小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一极是大批在竞争中破产的小商品生产者丧失了生产资料,沦为出卖劳动力的自由无产者;另一极则是少数人在竞争中获胜而发财致富,他们手中积累了大量的货币,后者雇用自由工人进行生产,以增殖他们的货币,从而变成了资本家。由此可见,资本关系的产生过程,就是劳动者和他的劳动条件的所有权分离的过程。

这个过程一方面使社会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另一方面使直接生产者转化为雇佣工人。所谓原始积累只不过是用残酷的手段、血腥的立法加速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的过程。“资本主义生产一旦站稳脚跟,它就不仅保持这种分离,而且以不断扩大的规模再生产这种分离。”(23·782)

自由工人和资本家的关系,从表面上看,是劳动力商品的买卖关系,是等价交换的关系,是法律上平等的关系。这种表面现象掩盖了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首先,工人出卖的劳动力商品,具有独特的性质,它的消费过程就是劳动过程,而劳动具有创造价值的特性,是生产价值的源泉。只要把劳动时间延长到必要劳动时间以上,就能创造出大于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的价值。攫取这个差额,才是资本家购买劳动力商品的动机和目的。

其次,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是通过工资的形式来支付的,资本家总是在工人劳动过程结束以后(一天或一周等等)才支付工资的。

从再生产的观点看,工人本周所得的劳动报酬,正是他上周已经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一部分。所以,资本家用来交换劳动能力的那部分资本本身只是不付等价物而占有的别人劳动产品的一部分,而这部分资本不仅必须由它的生产者即工人来补偿,而且在补偿时还要加上新的剩余额。由此可见,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交换关系,仅仅是掩盖资本主义剥削关系的形式,“其内容则是,资本家用他总是不付等价物而占有的别人的已经物化的劳动的一部分,来不断再换取更大量的别人的活劳动。”(23·640)

自由工人从表面上看是自由人,但在实际上,他只有选择资本家的自由,而没有不受剥削的自由,他被一条看不见的锁链锁在资本上。

上一篇:自由短工 下一篇:自由竞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