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3页(587字)

拍卖交易中所应经过的步骤和阶段。

尽管各种商品的拍卖都有自己的特点和惯例,但拍卖程序大致相同,主要分为以下阶段:(1)准备阶段。货主按拍卖人的要求将货物运送到特定仓库,然后由拍卖行的专门人员进行批选、分类、分级、分批,并按批编号。抽出具有代表性的货样,在专门的大厅里陈列。还要刊登拍卖广告,向有关买主散发拍卖目录和拍卖条件。

拍卖目录中尚附有拍卖程序,应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拍卖规章程序进行,还要参照当地市场惯例和行业惯例。(2)查看商品。

拍卖属现货交易,买主事先要对拍卖商品进行查看,对看中的商品做好记录进行估价,以在竞买时参考。查看样品,既可在陈列厅中验看货样,也可去仓库了解整批货物情况,还可自己动手从货物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供分析研究和试用。

(3)正式拍卖。按照拍卖目录中的程序,在预定的时间和地点,逐批减价成交,拍卖行所发出的通告和他对买主出价竞买的请求,都不是一项要约。买主在正式拍卖时的叫价才是一项要约,一旦接受,就要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4)成交和交货。

当拍卖人认为无人再出高价时,即用槌一击,表示竞买停止,将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击槌即表示拍卖人接受买主的要约,表示交易正式成立。

拍卖成立后,买主即在标准合同上签署,并随即支付部分货款(一般为30%),其余部分在提货时支付,但不得迟于规定的日期。参见“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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