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08页(622字)

简称“粮农组织”。

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根据1943年5月有44国参加的粮农问题国际会议建议,1945年10月16日在加拿大魁北克正式成立。1946年12月成为联合国的第一个专门机构。其宗旨是:提高生活、营养水平;改进粮农产品生产与分配;改善农村人口状况;协调粮农领域(包括林业和渔业)的开发计划;帮助发展中国家改进农业教育。其主要活动有:向成员国提供世界粮食形势的分析情报和统计资料,对世界粮农领域的政策提出建议交理事会、大会审议;帮助发展中国家研究制定发展农业的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按照规划向多边援助机构和发达国家寻求援助和贷款,并负责实施各援助项目;通过国际农产品市场形势分析和贸易量的预测,组织政府间协商,促进农产品的国际贸易;组织农业技术和科技交流。其组织机构包括大会、理事会及秘书处。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由大会选出49个成员国组成粮农理事会,任期3年,每年改选1/3。总部设在罗

在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设有常驻代表。1976年增设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检查和安排世界粮食供应和储备。1985年11月3日-28日在罗马举行的第23届会议上通过了《世界粮食安全协约》。机关刊物有《粮食与农业状况年报》、《生产年鉴》、《贸易年鉴》等。

1973年中国被选为理事国,同年在粮农组织设立代表处。1983年1月,粮农组织在北京设立代表处。1978年开始,中国多次从粮农组织获得无偿技术援助和低息贷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