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资本发展基金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09页(223字)

联合国大会协助各发展中国家发展其经济的机构。

1966年根据第21届联大决议成立。成员包括世界五大洲约72个国家和地区。资金主要来源于各成员国的自愿捐款,其中荷兰、瑞典和挪威的捐款居主要地位。其宗旨和任务是:向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提供优惠贷款;研究和制定资本开发的政策;确定增款和贷款的限额及有关规定;召开各类会议,交流经验和信息。组织机构有执行局,由联大选出的24个成员国代表组成,为其最高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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