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21页(528字)

简称“贸促会”,亦称“中国国际商会”。

中国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企业、团体和个人组成的民间性对外贸易经济组织。成立于1952年。其宗旨是:遵循中国政府的方针政策与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各种方式开展促进对外贸易经济活动,增进中国同各国人民和经济贸易界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同各国的经济贸易关系。

总部设在北京,在国内主要城市设有分会。

组织机构有:(1)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2)委员会。为常设机构,由会长主持其工作,设有办公室、联络部、宣传部、出国展览部、来华展览部、经济信息部、法律事务部、专利代理部和商标代理部等。

法律事务部办理对外经济贸易往来中各项有关的法律事务。专利代理部和商标代理部分别办理专利代理和商标代理事务。

(3)设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北京调解中心、天津调解中心,分别受理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案件、海事争议仲裁案件和国际经济贸易与海事争议的调解案件。(4)设有中国贸促报社。

出版《中国贸促报》。贸促会在日本、德国、美国、墨西哥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设有代表处,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几百个工商会、外贸协会、工商企业等保持联系,同许多国际组织建立和发展了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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