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法国际实施指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03页(491字)

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局发布的执行反托拉斯法的指导文件。

1977年1月26日发布。产生于司法部和美国总统出口顾问委员会代表之间两年多的对话,旨在对商业决策者、律师及其他执行反托拉斯法者在运用中起到指导作用。

分2个部分,第1部分为概述,第2部分为案例示范。主要内容是:(1)美国反托拉斯法的运用、执行政策、管辖问题等。

(2)*本身违法原则及包括哪些违法行为、*合理原则及其适用范围的解释。(3)美国政府在国际商业领域中执行反托拉斯法的目的。最重要的是保护美国的消费者,保护美国的出口和投资机会以及对私人强加的限制行为。(4)管辖权问题采用“效果原则”。

即当外国交易对美国商业产生了实质上的和可以预见的效果时,外国的交易行为受美国法律支配,不管这些交易行为发生于何处。

(5)案例。共14个,几乎涉及各种形式的反托拉斯法案件,有多国合作、美国公司购买外国公司、合作投标、合作研究、产品合营企业和专有技术许可、许可技术的搭销安排、(国家拥有的)非市场企业许可、排他性返回许可、排他性客户划分、价格固定、卡特尔、政治风险保险、政府强制限制行为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