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洲工业产权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15页(255字)

中美洲国家缔结的统一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的协定。

1968年6月缔结于哥斯达黎加首都圣约瑟。成员国有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危地拉、洪都拉斯和尼加拉瓜。至今尚未生效。主要内容涉及商标权、商号权、广告权、不公平竞争等方面,但对专利未作任何规定。协定不要求成立跨国机关管理缔约国的工业产权,凡协定所涉及的工业产权均由各国的经济部门或这种部门所属的工业产权注册处参照协定加以管理。协定规定了各类工业产权的内容,对侵犯工业产权和其他产权的制裁,并列举了不公平竞争行为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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