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注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71页(240字)

商标局依注册商标所有人的申请,依法变更若干商标注册事项的法律事实。

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均须向商标局申请变更注册。但若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使用商品的范围发生变化,则不能办理商标变更注册,而应办理申请新商标注册手续。每一个变更注册申请要向商标局寄送申请和变更证明各一份,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

商标注册人擅自变更上述内容,商标局可撤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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