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
书籍:国际贸易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10页(314字)
承包商在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后一定时间内向业主提供的由银行出具的书面保证文件。
其目的是担保承包人按合同的规定、按照工期、数量及质量要求履行其义务,如果发生承包人毁约、中止施工或者宣布破产、倒闭等,业主有权向银行索偿履约保函的全部担保金额作为赔偿。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担保有效期一般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竣工并获得现场工程师签置的合格证书时止。承包人可以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以*维修保函代替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是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担保形式之一,如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不按时提供履约保函,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将*投标保函上的担保金额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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