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建制劳务合作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41页(384字)

劳务输出方与雇主签订的由劳务输出方向雇主提供成套劳务人员,雇主按日支付酬金的协议。

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劳务输出方,另一方是雇主,主要是业主或总承包人。这种合同与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不同,成建制劳务合作合同的输出方纯粹提供劳务,不承担工程项目的风险。即劳务输出方根据雇主的要求,按建制配备施工班组及有关工种的工人和职员,并根据建制规模大小和专业特点,设置相应的领队、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组建成完整的施工队伍,按照合同规定制定施工范围,开展施工生产活动,按日向雇主领取工资。其优点是:(1)对雇主来说,利于施工,便于管理。(2)对劳务输出方来说,可成批带动劳务出口,工资固定,风险小。所以,既为雇主所接受,又受劳务输出方所欢迎。

目前发展趋势是劳务的内容越来越广泛,不仅是施工,还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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