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设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47页(350字)

提供技术服务的一方当事人接受受方委托,运用自己的技术,为其所提交项目进行设计,提交设计成果以获取报酬的国际技术服务方式。

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制订计划或方案,进行设计、制图等。技术供方可以依需方委托,对整个工程或工厂进行项目设计,也可以仅就一个车间、厂房、机器甚至一个技术项目提供设计服务。双方签订合同明确彼此权利义务关系。需方有义务向供方或其派遣的专家提供完成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和数据;如果是分担部分设计,双方应相互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水文和地质资料、地图、交通运输条件、主要建筑物和设备情况、原材料、货源及供水、职工和技术力量等;明确相互提供资料的时间、数量、内容。

技术供方的服务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如达不到,供方有义务予以补救,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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