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渗漏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54页(405字)

保险人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引起的破碎、变曲、凹瘪、折断、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丧失的损失,或盛装在完整容器(铁桶、塑料桶、油槽车、油轮、油驳、包括封口)内的保险货物属于液体或半液体等流质物体,在运输过程中因受震动、碰撞、挤压造成容器损坏致使流体渗出或流出所造成的损失的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约附加险之一。对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如必需对包装进行修补或调换所支付直接合理的包装费、运杂费、人工费等,保险人可按施救费用赔偿,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对桶装液体或半液体的货物,由于托运人、承适人或其他第三者在装载时违反操作规程(如将封口朝下,容器底部朝上等)造成渗漏的损失时,被保险人或收货人应首先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保险人可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签署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应主动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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