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管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507页(344字)

对国际贷款的数额进行管制。

包括外向贷款额度管制、内向贷款额度管制、本金和利息偿还额度的管制。外向贷款额度的管制又分为两种方式:其一是规定批准限额,超过此限额必须经主管当局批准或授权。其二是对单个贷款人在一定期间内(通常为一个日历年)对借款人的贷款规定最高限额或比例。

内向贷款额度管制除运用免批准限额和最高限额两种方式外,还包括内向贷款的最低限额管制。对于本金和利息偿还额的管制,一般来说,各国对经过批准的国际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的偿付不加禁止,但有的国家因国际收支困难,对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偿付额度作一定程度的限制。以上都是对贷款人或借款人的借贷额度进行管制,有的国家有时还规定整个国家在特定期间内借款的最高限额,以便从宏观上控制国际贷款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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