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摩根保证信托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519页(301字)

美国私营投资的金融业垄断组织。

1959年4月21日由摩根有限公司(1860年成立)和纽约保证信托公司(1864年成立)合并建立。经营各种有价证券,并用持股公司的方式参与董事会,以控制许多大企业和金融组织。1968年单独成立,成为持股公司,控制摩根保证信托公司和几家小公司。它既是摩根(持股)公司的主要企业,又是摩根财团的金融中心。

总部设在纽约,在伦敦、巴黎、东京等地设有18家分公司和9个代表处。其经营的.国内业务主要是提供大额商业贷款,以批发商业为主;国外业务主要是提供风险较大的大额贷款。

其收入来源有利息、证券买卖和信托业务,国外来源占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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