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贸易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563页(684字)

补偿贸易双方当事人在进行补偿贸易过程中选定项目、洽谈签约和履行合同的有关过程。

中国,进行补偿贸易的程序主要有:(1)项目的确立。选择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能发挥自己优势的项目。(2)选择合作对象。在深入了解、调查的基础上,选择资信好、有经营能力、拥有先进技术设备的外商为合作对象。

(3)可行性研究。从合作对象的资信情况、国际市场的需求及经济效益3个方面进行分析,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主要内容是:①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的名称、内容,合作对象的名称、国籍,确立项目的目的和根据。②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资金、技术、设备、销售及信誉情况。③生产规划。即产品品种、规格和生产规模等。

④基建和生产条件。包括厂址、土地、市政配套、交通条件、建筑材料和环境保护的选择、燃料、动力、原材料供应及人员培训等。

⑤技术条件。进口设备和引进技术的选定,国内设备的配套,技术转让费的支付方式和费用估算。

⑥外币贷款和人民币落实情况。⑦产品销售。

包括国内外市场销售的调查和预测。⑧经济分析。即资金利润率,投资回收年限和外资偿还年限等。

⑨经济效益分析。

包括货币、利率、汇率、设备价格和产品价格之间的整体效益,外汇贷款偿还期及创汇的经济效益等。(4)提出项目建议书。

连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5)双方洽谈签约。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中外双方进行洽谈。中方应准备好合同草案与外商谈判,包括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

双方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后即可在合同书上签字,合同成立。(6)由中方报审批机关批准后,合同正式生效,双方便可开展补偿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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