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汇票与国际本票公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626页(426字)

调整国际汇票关系和国际本票关系的国际公约。

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负责草拟,经联合国第43届大会于1988年12月讨论通过。1930年和1931年,国际联盟在日内瓦召开的票据法会议虽通过了4个关于票据的公约,调和了德国法系和法国法系的矛盾,但英国只在《统一支票法公约》上签字,美国则对4个公约均未签字,因而票据法方面出现了日内瓦统一法系和英美法系并存的局面。鉴于这一情况,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从1968年开始从事协调和统一国际票据法的工作。1972年该委员会成立国际票据法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参考《英国票据法》、《美国商业票据法》,并以日内瓦《统一汇票与本票法公约》作为蓝本拟定了《国际汇票与国际本票公约草案》。并于1982年提出公约草案,提交各国政府征求意见。1986年国际流通票据工作组采纳了各国的意见,又作了全面修改,将修改稿发给各国征求意见,终于于1988年12月在第43届联大会议上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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