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单付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629页(246字)

卖方在发运货物之后,将有关装运单据寄交买方,然后由买方在收到单据后按照合同规定将货款通过银行汇付给卖方的一种支付方式。

买方在汇付货款时可以采用3种不同的方式:(1)*信汇。(2)*电汇。(3)*票汇。在采用上述支付方式时,卖方在收到货款之前须把货物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一旦买方在收到货运单据之后拒不付款或拖延付款,卖方有可能遭受货款两空的损失或迟收货款的利息损失。

因此,在出口贸易中一般是那些资信可靠、业务关系密切的客户,才使用见单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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