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辖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86页(227字)

一国法院基于有关诉讼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而对有关案件所享有的受理和审判权限。

各国立法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将一定范围内的国际民事诉讼交由某国法院审理。至于当事人能在多大范围内通过协议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各个国家的立法很不一致,如中国的诉讼立法只允许在对外经济贸易方面的合同以及与此有关的结算、保险和其他业务纠纷中适用协议管辖的制度;而德国的立法则允许当事人在所有未规定专属管辖权的财产权诉讼中成立管辖的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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