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茨的组织工作15条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79页(729字)

是孔茨管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如何健全组织工作,孔茨概括了以下15条原则:(1)目标一致原则:即组织机构要能促使其成员一致为实现企业目标而做出贡献;(2)效率原则:即组织机构要能以尽可能低的成本来实现企业目标;(3)管理幅度原则:每一个管理人员管理下级的人数是有限的,其确切数目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对有效管理的时间要求;(4)分级原则:应明确划分从总经理到基层工作人员的每一职务的职权和责任,以利于决策的有效执行和信息交流;(5)授权原则:必须合理适度地授予各管理人员权力,以确保其胜任工作;(6)职责绝对性原则:下级有执行上级指示的绝对责任,而上级有组织其下属活动的绝对责任;(7)权力和责任对等的原则:必须赋予每一个管理人员与其权力相符的责任;(8)统一指挥原则:即一个员工只直接接受一个上级的命令;(9)职权一管理层次原则:每一级管理人员应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决定而不应把问题上交;(10)分工原则:组织结构越能反映为实现目标所必要的各项任务和工作的分工及彼此间的协调,委派的职务就越能适合于担任这一职能的人的能力和动机,则组织机构就越有效;(11)职能明确性原则:对某一职务或部门所预期的成果、工作、职务及同其他职务的关系规定得越明确,则个人对实现企业目标的责任感越强;(12)检查部门与业务部门分设原则:对业务部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的工作人员不应属于业务部门,而应另设一个专门的检查部门;(13)平衡原则:各项原则和技术的应用必须根据组织结构是否符合企业的整体效果来全面权衡;(14)灵活性原则:组织机构越灵活则越能实现其目的;(15)便于领导原则:组织结构的设计和授权等的实行,都必须从便于领导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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