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官检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461页(1117字)

以人的感觉器官作为检测手段对于某些无法使用仪表进行测量的质量特性所进行的检验,亦称为官能检验。

例如,食品的味道、酒类的口感、香料的气味、地毯的颜色和外观、办公设备的噪音等等,这种类型的质量被称为“感觉性质量”,相应地对感觉性质量的检验即采用感官检验的方式。与仪器检验相同,感官检验也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明确质量标准;(2)利用感觉器官“度量”有关的质量特性;(3)将“度量”结果与标准进行比较;(4)判断是否合乎标准。

从事感官检验的人员要求经过测试,证明确实具有区别能力。一般而言,这种能力既有先天的成分,还可以经过训练加以强化。

如果缺乏这种能力,那么一般要激起这种能力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经济的。选拔时,主要考察候选人的感觉能力(例如是否色盲或色无知),以及将其感觉转变为判断的能力。具体的测试包括两个方面:(1)敏感性,即察觉出刺激的能力;(2)重复性,即在重复试验中再现原有结果的能力。

感官检验有许多种方案。常见的一种类型是对差别或相似性的鉴别,包括:(1)配对比较测试。

将配对样品提交给检验人员,一个试样作为标准或作为“对照”,另一个则是受试样品。要求检验人员进行判断并记录差异程度(例如无差别、小差别、明显差别)。(2)三角测试。

要求检验人员在一组三个试样中鉴别出一个不同的试样,而另两个试验是相同的。也可能要求他估计出差异的程度,并描述出这不同的试样与其他两个相同试样之间的差异。

(3)二重三重检定。二重三重检定用作产品验收测试,要求检验人员鉴别出两个样品中哪一个像先前曾提交给他的“对照”。

首先请检验人员感觉一下“对照”,告诉他这是取自以前的产品。然后测试另两个样品,一个是“对照”而另一个则是受试产品,但不告诉哪个是什么。如果检验人员分辨不出新样品与“对照”,那么这批产品便接收下来,否则拒收。(4)评级测试。将编好暗码的样品提交给检验人员,请他按照浓度次序来进行评定。

应该注意的是,从事感官检验的人员虽然对于味道的强弱或色彩的浓淡具有较高的灵敏度,但并不一定能够判断顾客的偏好。

因此,在有关嗜好调查方面专业人员不能作为判别人,而应该设定能代表一般消费者的判别人。感官检验需注意的另一个问题是关于检验标准的恒定性。

从事感官检验久了,判别力会越来越强,一些微小的差别也可能会被检验出来,从而有可能使不合格品率呈现上升趋势。为防止此种现象,不仅要准备标准样本,而且还要准备上、下限的限度样本以定期调整检验人员的判断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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