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收入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569页(426字)

以项目的纯收入作为评价其是否可行的决策方法。

项目纯收入指该项目的销售收入扣除总成本后的盈余,按年计算,即:

该指标反映项目自身的盈亏状况,其中销售收入是项目建成投产后向社会提供商品或劳务而获得的收益。其计算式为:

在进行项目经济分析时,一般将项目的年产量视为年销售量,不考虑库存和积压,年产量在达产年份即为设计生产能力年产量。项目年销售成本包括经营成本和商品成本。经营成本是指项目使用各期实际发生的不算在商品成本之内的费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利息费用、管理费用等;商品成本一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

采用纯收入法评价项目,简单易用,但不足之处在于并未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是一种静态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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