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兰经济剩余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29页(716字)

保罗·巴兰于1957年在《增长的政治经济学》中首次提出的从经济剩余的使用和分配角度来研究不发达国家问题的理论。

他认为,经济增长受多种因素影响,但决定增长的最终因素是以生产资料形式出现的新增净投资。它来源于社会的经济剩余。因此,经济剩余的规模和使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他指出,经济剩余有三种形式:(1)实际经济剩余。

是社会创造的实际产值和社会实际消费之间的差额。(2)潜在经济剩余。是一个社会在一定的自然和技术条件下,借助于可利用的生产资源而可能得到的产值,减去社会基本消费后所剩的部分。但是,由于高收入阶层的过度消费,非生产劳动的存在,生产机构的不合理和组织浪费,失业的存在等原因使潜在的经济剩余减少。

(3)计划经济剩余。是一个社会在特定的技术和自然条件下可以得到的最满意的产值中,减去最满意地选择的消费后所剩部分。因此它代表着理想产出与理想消费之间的差额,反映了人们对消费和投资的周密、自觉和集体的选择。他认为,不发达国家贫困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经济剩余太少,而是经济剩余使用不当。

大量的剩余不是流到国外,就是流入非生产领域,没有被用于生产投资。这是由不发达国家落后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决定的。

例如,以小农生产为主的落后农业部门和寄生的地主阶级广泛存在,国内市场有限,工业落后且集中在初级产品出口部门,商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比重等。这种独特的社会经济结构,使外资与当地封建势力相勾结,形成强大的买办资产阶级,阻碍社会经济的进步。

在这种情况下,不发达国家重复发达国家早期发展的老路是行不通的,最佳的发展模式是依靠农业提供的“剩余”,首先建立重工业,然后再发展轻工业,实现经济的独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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