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竞争力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295页(956字)

指国家或企业在世界市场上进行竞争的能力。

对于国际竞争力高低的评估有着各种不同的方法,因而不同机构采用不同评估方法,所得出的结果也是各不相同的。目前在研究和评估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方面比较权威的机构是:(1)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经济论坛”(WEF)。

这个机构从1980年起每年都发表“全球竞争力报告”。

(2)瑞士洛桑的“国际管理开发学院”(IMD)。这个学院在1989~1995年间曾与“世界经济论坛”合作研究,共同发表有关竞争力的报告,但从1996年起,双方停止合作而由学院每年单独发表“世界竞争力年鉴”。

1995年这两个机构用以评定国际竞争力共同采用的指标体系有八大类,即国内经济实力、对外开放程度(包括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和利用外资等)、政府作用、金融环境、基础设施(包括能源、交通、环境等)、企业管理(包括生产率、管理能力等)、科研与技术开发和国民素质(包括劳动力及其素质等)。1996年起,两个机构各自采用了不同的评估指标体系,虽然双方的指标体系均为八大类,有些指标体系的名称也彼此相同,但实际内容差别较大。“世界经济论坛”认为国内经济的表现是竞争力作用的结果,而不是产生竞争力高低的原因,所以取消了这个指标体系,而另外增加了“法规制度”体系。

但是“国际管理开发学院”仍把“国内经济”作为评定国际竞争力的指标之一。

根据“世界经济论坛”的评估,日本在1986~1993年曾连续8年名列“国际竞争力”排行榜的第1名。可是在1994年降为第三位以后排名便不断地下降,到1998年已降为第12位,而到1999年更下降为第14位。1999年在国际管理开发学院的全球竞争力排行榜上,日本被列为第16位。

1999年“世界经济论坛”对59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竞争力评估的结果是:(1)新加坡;(2)美国;(3)香港;(4)中国台湾;(5)加拿大;(6)瑞士。俄罗斯排在末尾。这一年国际管理开发学院对47个国家和地区的世界竞争力排名为:(1)美国;(2)新加坡;(3)芬兰;(4)卢森堡;(5)荷兰;(6)瑞士。香港由上年的第三位下降为第7位;俄罗斯排在末位。

中国被评定为第29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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