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条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304页(398字)

简称商约。

国际贸易中的一种契约性条约。按缔约国的多少可分双边贸易条约和多边贸易条约。广义的商约泛指国家间在贸易关系方面规定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各种书面协议,如通商航海条约、贸易协定、换货协定、支付协定、贸易议定书和换文等。

狭义指具体的某一大型综合性商约。

它具有法律效力,反映缔约国对外政策的要求,为其对外关系服务。双边贸易条约一般为有外交关系的主权国家间所缔约。

随着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无外交关系的商约也日益增多。多边贸易条约与协定,如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参加国之间无须建立外交关系。

贸易条约一般由序言、正文和结尾组成。序言通常载明缔约各方的愿望和应守原则,正文具体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结尾包括条约生效、有效期、延长或废止程序、签约地点、代表签名、文本份数、文字等。各国根据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和世界各国签订各种类型的贸易条约,以促进国际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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