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清偿能力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306页(446字)

一国直接掌握的或者必要时可以用来作为调节国际收支、清偿对外债务的国际流通资金。

狭义而言,指一国官方直接掌握的国际储备资产。广义而言指国际清偿能力除包括国家直接掌握的国际储备资产(可称为一线储备)外,还包括一国从国外借入作为储备的外汇、该国商业银行的短期外汇资产以及该国官方和私人拥有的中、长期外汇资产(主要指中、长期对外投资,即二线储备)。

由于国际间货币资金的债权债务关系迅速发展、错综复杂,因此,衡量一国国际清偿能力的高低,特别是一线储备力量大小,标准也各不相同。有的以黄金外汇储备相当于若干个月的进口额作为标准,有的以当年应付的外债本息占黄金外汇储备额的比例为标准。

符合标准的就算具备正常的国际清偿能力。实际上,一国国际收支的变化趋势,国内国际经济形势以及该国同国际金融机构信贷关系的变化等,均对一国国际清偿能力有影响。

现在各国为保持第一线国际清偿能力而储备的国际流通资金有:黄金、自由兑换货币、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资产和特别提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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