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租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321页(286字)

指国际间有关财产以租赁关系使使用权转移的一种方式。

国际租赁关系的主体可以是人、企业、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如专业租赁公司、制造厂商、银行或保险公司、厂商、租赁公司与银行的联合组织等;客体一般为价值较高的动产或不动产。如工厂的成套设备、建筑设备、采矿设备、炼油设备、轮船、码头、港口、飞机、机场等。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以某一特定物租给他方并收取租金;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享有对该物的使用权与收益权。

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人或将该物归还出租人,或根据双方协定,将该物转归承租人所有,或由承租人以低价收购,或以更低的租金继续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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