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罗纳德·哈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453页(759字)
【生卒】:1910~
【介绍】:
美国经济学家,生于英国伦敦,1929年进入伦敦经济学院,1932年毕业后留校任教一段时间,随后去苏格兰的邓迪经济学院。
战争期间在英国政府供职,战后在利物浦大学任教,1951年获伦敦大学博士学位,并移居美国,于1951~1958年在布法罗大学、1958~1964年在弗吉尼亚大学、1964~1979年在芝加哥大学等校任教授。1979年退休后,被选为美国经济学会杰出会员,现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与经济学方面的高级研究员,获199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
科斯是一位与众不同的学者,他的理论是从人们从未提到过的、最简单的问题开始的:为什么会有企业?借助纯粹的演绎法,他引出了隐藏的一系列结论。其论点是:当交易成本达到一定水平时,采用按等级原则而集中起来的组织来取代市场机制过程,便是合算的。这种组织就是“企业”。另一方面,协调企业也要付出成本。
企业规模的扩大,使得协调企业的成本上升。是协调成本及其市场机制过程的交易成本的边际值,决定了企业的规模。
科斯对经济学的另一贡献是提出了所谓的“科斯定理”。其核心是:当交易成本为零时,如果财产权被明确地界定且一切经济主体可以相互协调,则资源便可自行达到最有效的配置,与规则无关;当交易成本相当大时,有效的资源配置结果就不可能在每种规则中出现。而合理的规则是使交易成本影响最小化的规则,也就是使资源能够被合理配置的规则。规则,是指“合法权利的界定”。
结论是:即使交易成本相当高以至出现“市场失败”时,不能说政府干预一定会使情况有所改善。其主要着作有:《企业的性质》,1937年;《社会成本问题》,1960年;《英国广播:垄断的研究》,1950年。他的主要论文收录于《企业、市场与法律》一书,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