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493页(783字)

应不结盟国家要求,于1974年4月9日至5月5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的专门研究原料和发展问题的重要国际会议。

参加会议的共有135个联合国会员国的代表团。邓小平作为中国代表团团长也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由于作为发展中国家主要出口产品的初级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受发达国家的控制,其价格长期处于低水平,与工业制成品价格的差距日益扩大,严重制约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发展中国家为改变这种不合理状况进行了长期努力。

石油斗争的胜利极大地鼓舞了发展中国家。它们团结一致,要求改革不公正、不平等、不合理的国际经济关系,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发达国家迫于形势,不得不同意联合国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发展中国家提出的原料和发展问题。大会就77国集团起草的《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宣言》和《行动纲领》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深刻揭露了发达国家通过各种手段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剥削和掠夺,强烈要求打破国际经济旧秩序,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以推动发展中国家经济独立自主地发展。

邓小平在发言中指出,中国作为第三世界的一员,坚决支持发展中国家关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正义主张。

美国等发达国家宣扬现行国际经济制度对世界起了良好作用,无需废弃或重建,认为“新秩序”是“多数人暴政”,因而一再重申不接受“新秩序”的概念。法国等发达国家从自身利益出发,主张南北对话,对现行国际经济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主张对国际经济制度进行根本的改革。

原苏联反对将世界划分为“穷国”和“富国”两大部分,拒不承担历史责任和现实任务。最后,根据特设委员会的建议,在全体会议上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了第三次修改稿《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宣言》和《行动纲领》。

这是发展中国家继石油斗争后获得的又一次胜利。它标志着发展中国家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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