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孚石油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537页(855字)
美国最大的石油垄断公司。
其前身是洛克菲勒(1839~1937年)1863年在克利夫兰创办的炼油厂。1867年该炼油厂同其他几家炼油厂合并组成以洛克菲勒为首的联合公司。1870年该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取名俄亥俄美孚石油公司,资本额100万美元。1879年已控制全国90%~95%的炼油量,并能操纵各铁路公司运价,索取回扣。
1882年该公司又改组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托拉斯组织——美孚石油托拉斯,并把总管理处从克里夫兰迁到纽约。托拉斯把14家公司的股票和另外26家公司的大部分财权置于有完全代理权的9个理事手中,而只发给股东托拉斯证券。各公司的经营政策也由这九个理事决定。短短三年之中,美孚石油托拉斯使全国炼油厂的数目从53个缩减到22个,并掌握了世界石油产品的2/5,炼油成本由每桶1.5美分下降到0.5美分,远低于国内外竞争对手。
到80年代后半叶,托拉斯在美国和欧洲建立了自己的批发机构,还通过在美国开采原油进行后向连锁。其垄断行为遭到广大中小公司的强烈反对。1890年俄亥俄州法院依据“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裁决,把美孚石油公司拆散为20家独立公司,并用这些新公司的股票按比例收回托拉斯证券。1899年,洛克菲勒又成立了新泽西美孚石油公司,试图再次把全部资产置于统一控制之下。
这家公司既是持股公司又是营业公司。到1904年,它已控制了石油业85%的国内市场和90%的出口,其收益占净资产的比重也从1883年的11%上升到1906年的27%。
尽管如此,1904年“北方证券案”的审理仍然严重动摇了其持股公司的地位。1911年5月,最高法院裁决解散该持股公司将它分为由州政府发给营业执照的38家独立公司,但许多公司仍冠以“美孚”字样。
现在的埃克森石油公司(1972年前为新泽西美孚石油公司)、莫比尔石油公司(1966年前为纽约美孚石油公司)、加利福尼亚美孚石油公司、俄亥俄美孚石油公司、大西洋福田石油公司、马拉松石油公司、印第安纳美孚石油公司等都是它的直接继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