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544页(270字)

即环境保护法。

1969年经国会通过生效。为了保证国家环境政策的实施,该法决定成立环境质量委员会,并对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工作职责和活动方式做了明确的规定。目的是,鼓励在人和环境之间形成一种积极的、使人感到舒适的和谐;努力防止和消除对环境和生物圈的破坏,增进人类的健康和财富;加深对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重要性的认识。

该法要求联邦政府在采取任何能够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行动时,对环境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深入的研究,允许公民个人对美国政府不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行为向联邦法院提出诉讼,以增强人们的环境意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