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国家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560页(518字)

美洲区域性政治经济组织。

1890年4月在华盛顿成立。当时称“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

1948年4月根据第九届泛美会议通过的美洲国家组织宪章改用现名。成员:包括美国在内的北美和中南美洲共31个国家。加拿大1990年1月加入。其宗旨是:保障美洲大陆的“和平”与“安全”,磋商和解决成员国间发生的政治、法律和经济问题,加强成员间各方面的合作,加速拉美一体化进程。组织机构:(1)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例会。(2)外长协商会议是成员国就共同关心的紧急问题进行协商的场所。(3)常设委员会,审理大会或外长协商会议提交的事项。(4)秘书处为常设机构,处理日常事宜。

此外,还设有若干咨询机构和专门机构,以及泛美统计局,泛美原子能委员会和泛美紧急基金会等。主要活动:该组织长期受美国控制。

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初,拉美国家要求维护国家主权,协调行动联合抗衡美国霸权主义的呼声日益高涨,美国在该组织的控制地位不断削弱。70年代末80年代初,拉美国家进一步强烈要求建立民主政体,反对大国插手解决成员国间的一切争端,在经济上要求美国放弃歧视政策,抨击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要求改变旧的国际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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