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社会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565页(655字)

社会民主党所宣扬的一种社会主义。

伯恩施坦被认为是宣扬民主社会主义思想的“教父”,“民主社会主义”一词就是首先出现在他1899年出版的《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一书中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民主社会主义广泛传播于西欧一些资本主义国家。

其主要代表人物,早期是英国的H·G·拉斯基(H.G.Laski)、J·M·麦克唐纳(J.M.MacDonald)等;以后是英国的C·R·艾德礼(C.R.Attlee)、约翰·斯特拉彻(John Strachey)、J·威尔逊(J.Wilson)和A·R·克罗斯兰(A.R.Crosland)等。在经济理论方面,民主社会主义包括了第二国际的“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理论、费边社会主义,以及随后的凯恩斯经济学的内容。它的基本纲领是:(1)在不改变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情况下,争取通过选举,使“社会主义者”进入议会和政府机构,以便实行“社会主义”;(2)制定发展“公共经济”(包括某些产业部门的国有化和政府对私人经济的调节)的政策,使资本主义经济转变为“公私混合经济”;(3)通过税制改革,实行社会福利措施,扩大“社会保障”范围,以逐步消灭贫困,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充分就业”。二战后,民主社会主义者特别强调科技革命将使资本主义自动地改造为民主社会主义。

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民主社会主义已成为社会党国际的官方意识形态。在1951年的社会党国际成立大会上,民主社会主义已被定为各国社会党的共同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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