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联合劳动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580页(412字)

前南斯拉夫1976年11月25日颁布的全面调节社会经济关系和整个自治社会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

由6大部分组成,共671条。主要内容有:(1)确立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联合劳动的基本原则、法律依据和指导思想;社会主义自治社会新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完整概念。(2)调节工人在联合劳动中的社会经济关系,包括收入获取关系;收入和纯收入的分配关系;社会政治共同体机关在获取和分配收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工人在联合劳动中的相互关系;工人权利的保障;社会所有制生产资料的管理;个人劳动与自治联合劳动体系的结合。(3)规定了联合劳动的自治组织形式;劳动和资金的联合形式;联合劳动组织地位的确定和注册。

(4)规定了工人自治在联合劳动中如何实现,包括工人作出决定;向联合劳动工人通报;自治工人监督;工人履行自治者职能的责任;社会契约、自治协议和其他一般自治条例的制定;自治权利和社会所有制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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