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债券市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614页(674字)

经营欧洲货币债券的发行及买卖的交易场所,是欧洲货币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欧洲债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金融机构组成的一个银团,负责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金融市场发行的债券。债券可用任何一种货币,但须在面值货币以外的国家发行。

欧洲债券的发行一般都由大的国际银行筹办,通常至少有四五家银行牵头,然后再由它们组织安排一个世界范围内的发行辛迪加,由主要的银行和证券商参加。

欧洲债券面额计价货币多种多样,除欧洲美元外,还可以使用德国克、瑞士法郎、英镑、日元、加拿大元及合成货币如欧洲货币单位等。

选择何种货币作为债券的面额货币,取决于多种因素,诸如货币的汇率趋势、利率的高低以及借款人的用途等。市场一般倾向于采用汇率和利率较为稳定的货币作为券面货币。

欧洲债券市场在地理范围上并不仅仅限于欧洲,它除了欧洲金融中心的债券市场以外,还包括亚洲中东等地的国际债券市场。欧洲债券的种类很多。按发行期限可分为1年~2年的短期债券,7年~10年的中期债券,10年以上的长期债券,还有40年期的超长期债券。

比较短期的债券一般称为欧洲票据。

按利率的不同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按清偿要求可分为到期清偿本息的普通债券和可兑换为股票的债券。

按销售方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的债券。另一种是不公开发行或限制发行的债券。欧洲债券具有下列几个特点:投资资金安全,收益率较高;债券种类和货币种类选择性强;流动性好,易于兑现;免缴税款并可不记名发行;市场容量大且自由灵活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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