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明储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761页(241字)

经过地质普查、勘探工作后用一定方法计算出埋藏在地质体内的有用矿产的数量。

分为新增探明储量和累计探明储量。新增探明矿产储量是指在报告期内经过地质普查、勘探后所获得的新增加的矿产储量。它不包括以前年份探明的,也不包括以往年度远景储量中升为工业储量的部分。仅反映报告期内的地质勘探工作的成果。累计探明储量是指地质勘探工作自开始至报告期末所探明的全部矿产储量,包括矿山的开采量和地下损失量。它反映地质勘探工作探明矿产资源所取得的全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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