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判定标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804页(278字)

亦称“环境评价标准”(Standard of Environment)。

判定居住环境中有害物质浓度是否危害人体健康的标准。分水质标准,大气标准,土壤标准,噪音标准,以及放射性标准等。现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普遍参照世界卫生组织(WHO)所制定的标准,根据自身条件,制定出本地标准。为便于实施,WHO将标准分为三类:(1)许可标准;(2)可接受标准;(3)理想标准。

在理论上尚待研究的课题有以下几项:(1)安全率问题;(2)对待老弱者问题;(3)慢性危害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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