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就业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866页(379字)

由美国总统杜鲁门签署的一项旨在促进充分就业、提高生产率和购买力的法令。

法案要求总统必须在每年的1月20日以前,向国会提交一份“经济报告”,以“就业、生产和购买能力”方面的问题为中心,对联邦政府上个年度的“经济计划”作出评估,提出相应的方针、政策,并对来年经济发展趋势作出预测。法案还规定建立“经济顾问委员会”,正式授权政府制定出旨在防止经济衰退、保持充分就业的财政金融政策。为了协助总统准备好提交国会的经济报告,法令规定经济顾问委员会在每年的12月向总统提供一份关于经济情况和内外经济政策的报告,以附录形式连同总统“经济报告”一并提交给国会。法案同时规定,在国会内设立参众两院“联合经济委员会”,经常研究有关总统经济报告问题,以推动就业法案的实施。

“联合经济委员会”的上述工作修改在它提供给国会的年度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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