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在稳定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70页(595字)

又称“自动稳定器”(automatic stabilizer)。

经济中一种无需改变政府政策而能自动地减少国民收入的波动,从而稳定经济的机制。某些经济政策由于其本身的特点无需有意地变动就可以稳定经济,这些政策就具有内在稳定器的作用。这些政策主要是:第一,比例所得税。

这种税收有其固定的起征点与税率。

当经济萧条时,由于收入减少,税收会自动减少,从而就抑制了消费与投资的减少,有助于减轻萧条的程度。当经济繁荣时,由于收入增加,税收会自动增加,从而就抑制了消费与投资的增加,有助于减轻由于需求过大而引起的通货膨胀。第二,失业补助与其他福利支出。这些补助有其固定的发放标准。

当经济萧条时,由于失业人数和需要其他补助的人数增加,补助会自动增加,从而抑制了消费与投资的减少,有助于减轻萧条的程度。当经济繁荣时,由于失业人数和需要其他补助的人数减少,补助会自动减少,从而抑制了消费与投资的增加,有助于减轻由于需求过大而引起的通货膨胀。这种内在稳定器是在自动地起作用,不需要政府做出相机抉择的决策,其内在时滞为零。但是,这种内在稳定器对经济的稳定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它只能减轻萧条与通货膨胀的程度,而不能改变萧条与通货膨胀的总趋势。

它只能对各项稳定政策起到自动配合的作用,并不能代替这些政策。因此,尽管存在着内在稳定器,仍然需要政府对经济进行积极的调节与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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